傍晚时分,有一个戴黑眼镜剃光头又瘸腿的人走出来。

  咦?可能是大哥。

  这个人已经出现多次,但他身形稍瘦,再加上光头戴

  眼镜,沈武不敢相认。

  “哥!”沈武叫一声。

  不管是不是大哥,叫哥总没错。

  那人转头过来,面露笑容,叫道:“阿武?”

  没错,是大哥。

  大哥正要去吃晚餐,带着沈武到茨厂街与苏丹街之间的小巷去。

  小巷旁,有一个简陋的馄饨摊子,露天摆着三张桌子。

  大哥介绍说:“这里的鲜虾馄饨好吃,配上黑酱油捞面条,真是一绝。”

  他们坐下后,沈武就说:“听说爸爸是你打死的。”

  “没错,是我打死的。”大哥直言不讳。

  “所以是真的。”沈武虎着脸看大哥。

  “你看看我。”大哥摘下黑眼镜。

  沈武吓得往后靠。

  大哥的一边眼睛深陷,没有眼珠子。“那天,爸爸一拳把宪兵打进火炉,宪兵烧坏了半边脸。他一边眼睛被烧坏了,迁怒于我......”

  “就把你一边眼睛挖出来?”

  “也不是。他先剃光我的头,把我打入黑牢。为了取得他的原谅,我当天就把自己一边眼珠挖出来。”

  “你......”

  “他很感动,即刻放我出来。他要我展示我的忠诚,要我当他的面折磨爸爸。爸爸被他带回来时已经奄奄一息,他却不想让爸爸这么死去,还请医生抢救。他要爸爸留下一口气,以便慢慢折磨他。爸爸手脚残废,身体受重伤,不能说话,生不如死,却也死不去。宪兵把爸爸交到我手上,爸爸用眼神哀求我。我看他的眼睛,明白他的意思。他想一死了之。我送他一拳,他就断气了。”

  大哥结束爸爸的生命,避免爸爸受更多的苦头,也不是坏事。

  “爸爸的后事,办得怎样?”大哥问。

  “风风光光。刘老板出的钱。”

  大哥嗤之以鼻,说:“不要以为他这么做,我就会把刘福放了。他打错算盘,白费心机。”

  “那么,你想怎样?”

  “叫他把梅花交出来。”

  沈武坦诚地说:“大哥,你知道,我一直都喜欢着梅花......”

  “你只是喜欢她,我要娶她做老婆。”

  “我也想娶她做老婆。”

  “可是,那天我问你,你说你不要。”

  “那天我说不要,现在我要了。”

  “不行!你不能出尔反尔!”

  “我真的很需要梅花,没有梅花,日子很难过。”

  “我也很需要梅花。梅花长大后,我越看越喜欢。你想要,我也要啊!”

  “......”沈武说不出话。

  “你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要什么,你就要跟我争。我每次都让你,这一次,我不再让你了。”

  沈武回想童年的日子。记忆中,大哥都是在抢他的东西,不会让他。陈妈说大哥疼他,会把梅花让给他。陈妈错了。

  “他们找到梅花了吗?”

  沈武摇头不语。

  “你知道梅花在哪里吗?”

  “不知道。”沈武低头吃馄饨。

  “梅花是你的,还是我的,你先找到梅花再说吧。”

  “找到梅花后,让梅花选择?”

  “不!我们男人,只有选择女人,哪能让女人选择?

  让女人选择,还算是男人吗?”

  沈武尊重梅花,他宁可让梅花选择。

  大哥建议说:“不如这样,如果你能找到梅花,我们抛钱币做决定。头向上,梅花是我的。字向上,梅花是你的。这样,公平吧?”

  “婚姻大事,岂可儿戏?”

  “婚姻本来就是儿戏,人生本来就是赌博。如果你要和我争梅花,我就和你赌一手。”

 

—《跳房子 · 第七回》

 

  “奥克斯,戴上手套,动作快些!”

   “知道了。”被呼为奥克斯的是一个年约十三岁的少年,他的身材瘦削,一头栗色的头发,还有一双非常引人注目的蓝色眼睛,就好像晴空万里时的蓝天一样。

   此刻的奥克斯穿着厚厚的长袖衣,脚上套着对他来说有点大的靴子,他正往手掌上一圈一圈地缠着绷带。缠好绷带以后,他从地上拾起那双别人刚刚扔给他的鲛蚕丝手套并戴上。

   尽管缠上了那么厚的一层绷带,手套戴在手上还是松松垮垮的,但奥克斯没管这么多,他爬上交织在树干边的树梯,来到云树的树冠上。

   触目所见尽是惨不忍睹的景象,奥克斯不禁倒吸了一口气,一股混杂着腥味的浓郁甜香钻入他的鼻孔,他突然觉得一阵眩晕。奥克斯暗叫一声不好,赶紧用两只套着大手套的手捂着鼻子。

   “拿去。”刚刚扔给他手套的长发叔叔也爬了上来,又给他递来一个面罩和一副护目镜,等奥克斯戴上以后,他扔过一只大大的口袋,奥克斯赶紧伸手接着。

   “去吧,小心点。”

   奥克斯点点头,他抓起那只口袋,踏着云树结实的枝桠来到树梢处。只见数十只成人手臂般长短,但却比手臂粗三四倍的紫红色带黑条纹的巨型毛虫正在树梢上四处横行。这些贪婪的强盗蠕动着有力的下颚,将开满枝桠的白色花朵囫囵吞进肚子里,它们每分钟大约能够吃下一公斤的花朵。

   云之森中大约有两百棵左右的云树,现在每一棵云树上,都能见到这些巨型毛虫的踪影。

   云之森位于盖娅大陆的北方,这片大陆分成海洋、沙漠、湖泊和森林四大块,云之森位于德罗比森林的深处,一道高耸的山脉中间。顾名思义,云之森就是“云朵的森林”,更加贴切的说法,应该是“云朵出生的森林”。

   生长在这里的云树,每一棵都比一座十五层楼的大厦还要高,它的树干有约十二人合抱那么粗。云树笔直地伸向天空,每一天,它会从巨大的树叶上孕育出一朵朵的白云,白云随风飘向整片德罗比森林,为所有的植物带来充足的雨水。

   这两百多棵云树是德罗比森林的命脉。德罗比森林四面环山,高高的山脉将来自湖泊和海洋的雨水挡在森林外。德罗比森林的水系统在很深的地底下,地面上原本没有水源,全靠云树凭着她长达五六公里左右的树根,深入地底吸收了纯净的地下水,再将水分通过叶子排出。云树每天平均排出好几吨的水,滋润着德罗比森林里的每一个生命。

   每一年,经过了长时间的辛劳,云树都会为自己放一个假。这个时候,便是云树的花季。

   云树会在每年的同一时间停止造云,然后落叶,开花。云花长得很像三叶草,每朵三个花瓣,颜色是白色,就像白云那么皎洁,花期长达两个星期。之后,得到充足日照的花瓣,颜色会由白转绿,并长出叶脉,成为一片一片新的树叶,而没有晒足阳光的花瓣则会被风吹落。一个月以后,云树换上了新装,精神抖擞地为德罗比森林带来第一场充满喜庆的雨。

   今年,云树一如往常地落叶开花,可是一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灾难降临了。一只巨型的飞蛾拍着它长达一米、巨大有力的翅膀飞越了包围着德罗比森林的重重高山,来到云之森。它被云花的香气吸引,在云之森上空转了一圈以后,决定在这里安家。它飞遍了每一棵云树,在洁白的花瓣上留下了一颗颗鲜红色的卵。仅短短三天时间,巨型飞蛾的幼虫就孵化出来了。

   奥克斯用套着鲛蚕丝手套的双手抓起一只只毛虫,然后将它们放进口袋里。毛虫们感觉到了危险,它们从头部的触角分泌出一种气味香甜的毒液,那是一种剧毒,几乎能够腐蚀掉所有的东西,就连金属也不能幸免。人只要沾上一点,就会在短短数分钟内昏迷,然后死亡。就连闻到这毒液香甜的气味,也会让人陷入迷眩的状态。所以凡是接近这种毛虫的人,都必须从头到脚将自己严密地包起来。

   按照毛虫狼吞虎咽的进食速度,云花很快就会被吃光。为了避免这场毁灭性的灾难发生,村子里的村民们都出动了。徒手抓毛虫是抢救云树的唯一方法,男人负责抓虫,女人和小孩则马不停蹄地用鲛蚕丝织成的布缝制口袋和手套。他们在云之森中已经生活了好几个世纪,对云树敬若神明,决不能让神圣的云树被如此糟蹋。

   奥克斯毫不停歇,一口气抓了四大口袋的毛虫。只要口袋一装满,他会马上将口袋紧紧地扎起,有人负责将这些口袋搬下云树,然后丢入云之森边缘的一处深谷中。

   奥克斯已经换了一双新手套。就算是比牛皮还要坚韧耐用的鲛蚕丝手套,也挡不住这些巨型毛虫腐蚀性的毒液。他已经满身大汗,连头发都湿透了,但抬头看见四处都是恶心的紫红色,奥克斯便不敢休息。很快地,他又装满了一只口袋。

   这时,一声惨叫忽然响起,奥克斯左边的云树上,一个身材魁梧的叔叔痛苦地抓着自己的手腕,只见他的手套已经被腐蚀出一个个小洞,绷带也已被蚀穿,毒液沾到他的手上,让他痛得不断在树干上打滚,惨叫声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村民们骚动起来,有两个人迅速扎上自己手中的口袋,脱下手套,沿着挂在云树与云树之间的树桥奔到伤者身边,其中一人就是刚刚把手套和口袋递给奥克斯的长发叔叔。他从腰间拔出一把小刀,手法利落地割开伤者的手套,剪断绷带,毒液大概是沾到了右手的拇指,因为那拇指已经肿成三倍大,整个手掌的颜色也转成了紫黑色。毒素正随着血液蔓延,伤者的手臂也渐渐地变色了。

   长发叔叔从腰间抽出另一把小刀,在伤者的掌心,靠近拇指的地方划出一个十字形的伤口,黏稠的黑血从伤口中流出来。长发叔叔指示另一个人将伤者的掌心向下托着,让毒血往下滴到一块棉布上,免得沾到身体的其他部分。然后他又从腰间的一个小布袋中取出一卷白布,用力缠在靠近伤者肩膀的手臂上,以阻止毒血继续上行。

   伤者已经昏迷了,长发叔叔用尽方法挤出所有他能够挤出的毒血,他的助手从一个玻璃瓶里倒出许多白色、散发着淡淡幽香的粉末,厚厚地撒在十字形的伤口上。

   长发叔叔开始低声背诵着一段咒语,伤口上的白色粉末竟开始闪烁着微弱的光,慢慢地像融化的白雪一样渗进皮肤里……

 

—《盖娅勇者传 · 传说的起点 - 第一章》
首页     目录     跳转页面 ►
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