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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君 - 《头号粉丝》

《头号粉丝》

作者 陈惠君
出版社 红蜻蜓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18/9/2015
售价 (西马)RM20.00(东马)RM22.00
语言 简体中文
ISBN 978-967-0564-63-0
系列 红蜻蜓少年长篇小说系列
规格 线装/ 256页/ 黑白印刷/ 初版

简介

  14岁的蓝兰和颖恩是好友,也是志同道合的追星一族。她们会一起购买歌手的专辑,也会一同出席艺人的签唱会,且乐此不疲。有天,蓝兰发现本地娱乐圈冒出了个年纪和自己相仿,打扮酷似韩星的女艺人——优佳丽。蓝兰脑一热萌起想认识这位艺人的念头,虽得不到颖恩的支持,她依然一个劲儿追从佳丽。

  蓝兰除了频密追踪佳丽的脸书帖子,更不断出席佳丽的宣传活动。蓝兰因此认识了佳丽的一个忠实粉丝——菲怡。透过菲怡的帮助,蓝兰得以近距离接触佳丽,火速成了与佳丽关系非凡的头号粉丝。从此佳丽变成蓝兰的生活重心。

  颖恩发觉蓝兰的生活开始失衡,两人经常为鸡毛蒜皮的事争吵,而导火线往往与佳丽脱离不了干系。颖恩眼看她们多年的情谊竟然敌不过一个刚认识的佳丽,无力感萦绕心头;蓝兰却一味地沉溺在她和佳丽的特殊关系中,对此浑然不觉。两人的友谊浮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陈惠君

作者作品列表:

少年长篇小说

  1. 《我要像海鸟一样飞》2010年
  2. 《杂货店的女儿》 2011年
  3. 《不速之客》 2012年
  4. 《垃圾王子》 2012年
  5. 《胆小英雄》 2013年
  6. 《我们说好的》 2015年
  7. 《头号粉丝》 2015年

绘图小说

  1. 《大尾巴》(陈钊霖绘) 2014年
  2. 《小霸王得得》(郭涵馨绘) 2014年

陈惠君

作者简介

1970年出生于马来西亚吉打州,自幼喜欢阅读,热爱文学。


小学及中学期间经常投稿至各大报章。


1991年成为吉隆坡游子。曾在金融界工作几年,之后任职于工商界。业余写作,作品曾刊登于文艺刊物。


2010年完成人生第一部少年长篇小说《我要像海鸟一样飞》,并凭此书荣获“第一届红蜻蜓少年小说奖”金奖,后陆续出版《杂货店的女儿》《不速之客》《垃圾王子》《胆小英雄》《我们说好的》《头号粉丝》。


2014年开始出版绘图小说,著有《大尾巴》和《小霸王得得》。

说说话

说说话

问:创作这个故事的发想是什么?

答:朋友说我写女生角色比写男生角色强(阿布你认同吗?)(阿布点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自己倒一直很想写女生的友情故事,所以决定一试,写下了四个女生的友情故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女生,对友情也有不同的要求和看待。她们的友好中参杂着很多复杂情绪,有嫉妒、羡慕和占有。女生希望的友情是亲密无间,天长地久,可是成长经历告诉她们,友情里同时也存在着欺骗、出卖和背叛。若你很不幸地在友情路上摔了一跤,你还是要爬起来,从中去领悟友情的可贵,并用心经营它。


问:小说中几个重要角色个性反复不定,看似不简单,你用了多长时间来创作这部小说?

答:这部小说我用了前后半年的时间。


问:跟你以往的经验相较,创作这部小说是较轻易的,还是较困难?

答:比起上一部《我们说好的》,我比较喜欢这故事,也写得比较轻松。可能身边有一群性格大相径庭的姐妹淘,所以在琢磨角色的时候不会太困难。


问:你最喜欢《头号粉丝》中的哪个角色?为什么?

答:女明星优佳丽。我从没写过这种双面人的角色,对我来说既刺激又挑战。


问:故事中的蓝兰和优佳丽可算是主角,但颖恩这角色感觉也挺吃重的,你安排颖恩这个人物的存在是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答:有比较的作用。一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另一个相识的时间较短,却突然在蓝兰心里占了很重要的位置。当颖恩感觉到自己“失去”蓝兰这个好朋友的时候,她难过、失落的心情,我想很多女生都有这样的经历。我们能做的,也只有敞开心怀,坦然面对。然后告诉自己,这辈子有过一个这样的知己就足够了。


问:如果给你一个机会给《头号粉丝》创作第二种结局,你会想设计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答:我想过几个不同版本的结局,包括让优佳丽变得更坏一些,把蓝兰伤得更深一些;也想过让优佳丽悔改,和蓝兰做回好朋友,皆大欢喜。第二个或许是读者会喜欢的结局,却不是我最想要的,最后还是放弃了。始终觉得《头》里的这个结局才是我最想看见的。


问:这是你的第七部少年长篇小说了,你自己最满意哪一部?

答:在写每一部小说的时候,我都尽最大的努力把故事写好。很难说最满意哪一部,每一部都有满意和不满意的地方。


内文试阅

《头号粉丝》

第2章

  颖恩太了解蓝兰,只要她有所求,就会流露这种眼神。购物虫在咬蓝兰了,她身负重任,一定要设法打救。

  这里危机重重,还是速速离开为好。颖恩伸手想要抢过蓝兰手上的专辑,蓝兰往后退一步,紧紧抱住专辑。

  颖恩下令:“不是说好了‘只看不买’吗?快把专辑放回去。”

  蓝兰摇头,嘟起嘴巴,露出可怜巴巴的样子。

  颖恩向前走两步,蓝兰往后退两步。颖恩眼明手快,动作比她迅速,终于成功夺过专辑。她把专辑放回原位,一转身,蓝兰又伸手取下来。

  “你到底想怎样?”颖恩气了,“是不是要我用绳子捆住你,把你拉出去?”

  “我要买,你别阻止我。”

  在喜欢的东西面前,蓝兰把刚才所许下的承诺忘得精光,下定的决心一下子被击垮。

  颖恩叉腰,声音多了两分严肃:“蓝兰,你出尔反尔,明明是你叫我阻止你的!”

  “这里头有我童年的回忆,我要把这份回忆带回家,所以非买不可。”蓝兰回答,声音也多了两分坚决。

  颖恩恼怒,难道真要找绳子把她拖走?

  “你让我买吧,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她的歌。”蓝兰放柔声音,要多诚恳有多诚恳。硬的方法不行,就用软的。

  颖恩心软了,闷闷地问:“会不会冲动了点?你不过听了一首歌而已。”

  “喜欢就是喜欢,没有道理可说。我就是喜欢她的歌。”

  蓝兰抱着专辑走到柜台付钱,男店员从另一个架子上取下一个铁盒子,笑容可掬地说:“小姐,这歌手出了限量版专辑,附送优佳丽亲笔签名的笔记本和写真册,很值得收藏。”

  写真册上都是优佳丽的照片,还真的签上名了。蓝兰望一眼就喜欢:“哇!好漂亮噢。”

  颖恩见铁盒子设计精美,闪闪发光,肯定不便宜。她先看价钱,这一看不得了,惊呼起来:“七十令吉!”

  男店员笑眯眯地更正:“不是七十令吉,是六十九令吉九十仙。”

  颖恩不悦,白他一眼,心里骂道:废话!

  她转对蓝兰说:“太贵了!平装版才卖四十令吉。”

  男店员接腔:“平装版没签名,没有赠品,也没有漂亮的铁盒子,我建议你买限量版。”

  颖恩抓起平装版说:“买平装版就行了。”

  男店员举起限量版说:“不买很可惜哦,只剩最后一张了。”

  蓝兰看看颖恩,再看看男店员,目光最后落在铁盒子上,再也移不开。

  限量版好漂亮,铁盒子会发光,封面也会发光,优佳丽光彩熠熠,在朝我微笑呢……

  她对优佳丽报以微笑,随着把铁盒子抱入怀里,用动作来宣告她的决定。

  男店员赢了,得意的目光不经意掠过颖恩。颖恩怒眼回瞪,心里骂了一百次:魔鬼魔鬼魔鬼……

  蓝兰付了钱,男店员把装进精美纸袋的限量版专辑,连同十仙交给她:“谢谢,欢迎再次光临。”

  蓝兰满足地离开音像店。

  她挽着颖恩的手说:“颖恩,我好开心哦。”

  “我不开心,以后你别再叫我帮你。”颖恩任务失败,气鼓鼓地说。

  “别生气,生气了会长皱纹,会变老,会不美。”蓝兰揉捏她的脸蛋逗她。

  颖恩拿她没办法,翻起了白眼。蓝兰笑嘻嘻,活在当下的快乐里。

本期推荐

谢智慧 - 《深夜甜品店》

《深夜甜品店》

作者 谢智慧
出版社 红蜻蜓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18/9/2015
售价 (西马)RM20.00(东马)RM22.00
语言 简体中文
ISBN 978-967-0564-65-4
系列 红蜻蜓少年长篇小说系列
规格 线装/ 232页/ 黑白印刷/ 初版

简介

  凌晨2点,乐基在机缘巧合下走进了24小时不打烊的“古早味甜品店”。举止奇异的甜品店老板竟对乐基的私事了如指掌——乐基的弟弟乐恒罹患血癌,他们在验血、打算捐骨髓时才发现乐恒并非乐基父母亲生的。甜品店老板告诉乐基,他必须穿越时空回到过去修补生命中的四个“缺口”,如此一来乐基才有机会帮助乐恒找到亲生父母并拯救他的性命,同时也能找到乐基的亲生弟弟。自小与乐恒感情深厚的乐基,决定放手一搏。

  乐基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进行甜品店老板所提出的任务,他必须在早晨第一个客人走进甜品店之前,修补好每一个“缺口”,否则任务就宣告失败,徒劳无功。而店伙钟深会适时地出现为他报时,提醒他现实世界中的实际时间。

  机会只有一次,乐基要如何在限时内完成这项匪夷所思的任务?他最终能成功找到自己的亲生弟弟,并让乐恒回到亲生父母身边、重获活下来的机会吗?

赖宇欣

作者作品列表:

少年长篇小说

  1. 《瓶子里的两条鱼》 2010年
  2. 《约定》 2011年
  3. 《洛克山》 2012年
  4. 《抓着友情的裤脚》 2012年
  5. 《66频道》 2013年
  6. 《命运抽奖》 2014年
  7. 《深夜甜品店》 2015年

电影小说

  1. 《新村》 2012年
  2. 《一路有你》 2013年

谢智慧

作者简介

2月5日生于柔佛新山,后举家迁至槟城,理科大学大众传播系毕业,目前在吉隆坡定居。


曾在儿童出版社工作,撰写过小学练习本、少儿文摘、画报等,也编辑过不同类型的书籍。


2010年,完成第一部长篇小说《瓶子里的两条鱼》,从此白天上班,晚上写作,乐此不疲。


写第七部长篇小说《深夜甜品店》时,决心辞去朝九晚六的稳定工作,开启了一个人的工作模式。


现为自由撰稿人,深深相信并努力证明写作不会把人饿死。

说说话

说说话

  有一段时间,我常常回想过去。


  中学时期的我,做了很多幼稚的举动,说了很多不经大脑的话。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想把自己给埋了。


  我常常觉得,要是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那样说话,不会那样做事。回头检视自己,总是看见自己从前的寒碜。或许,成长就是经历一次又一次的蜕变吧。每一次蜕变,都要使自己成为更好的人。


  我想写一个主人翁回到过去,重新再来一遍的故事,让现实中的不可能在键盘上变成可能。书中有一句话:任何人,只要你给他机会重来一次,他都会做得比第一次好?


  我相信答案是肯定的,只要那个人经历过成长带来的蜕变,必然能做得比第一次好。


  我给书中的主人翁程乐基布置了四个任务,他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条件下完成每一个任务,才能获得他最终想要的答案。这四个任务,都是他生命中的缺憾,他要重来一次,去填补那些缺憾。


  周星驰的电影《大话西游》里有一句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多么追悔莫及的深情告白。可惜,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也不可能重来。《深夜甜品店》里的乐基幸运多了,虽然他遇到四个大难题,不论成功与否,至少他有机会回到当下去弥补缺憾,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啊?


  程乐基吊儿郎当地过了二十几年,从来不曾回头检视自己,从来不肯背负起责任。一般人也都和他一样,不愿意背负太多的责任,希望自己的担子越轻省越好。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乐基渐渐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有言语行为上的责任、有职务上的责任、有晚辈对长辈的责任、有顾全大局的责任。这些责任对他而言,已经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对生命的承担。有担当的人,生命会熠熠生辉。


内文试阅

《深夜甜品店》

第2章

  “B组成员:陈冰冰、李嘉珂、庄碧晨、程乐基。”教授缓缓地念出组别名单,念到乐基的名字时,班上的男同学嘘声四起,明显是妒忌乐基和碧晨被分配在同一组。

  教授冷冷地问:“怎样?有人对我的编排不满意吗?”

  那些男生噤声,眼里冒着妒火。

  乐基尴尬地垂下头。

  下课后,一众B组成员相约到图书馆的会议厅去,他们要讨论如何完成教授布置的作业。

  “你是我们组里唯一的男生,你来当组长吧。”甫坐下,嘉珂就对乐基说。

  乐基并不喜欢担要职,他抗拒任何责任的束缚,于是直截了当地拒绝嘉珂的提议:“你们女生不是成天嚷嚷要男女平等吗?为什么现在却要用性别来选组长呢?我是唯一的男生,我就得当组长?这是什么规矩?”

  嘉珂被抢白,心里不高兴,和乐基互相呛声,冰冰也加入嘉珂的阵容,联手对付乐基。三人争持不下,最后碧晨打圆场:“其实没有组长也没关系呀,我们只要把工作分配好,各自进行就可以了。”

另外三人没有异议,便开始分配工作。他们把作业分成两个部分,两人一组进行。乐基得罪了嘉珂和冰冰,自然和碧晨同组。会议在冷冽的气氛下结束,走出图书馆的时候,天色已暗。嘉珂和冰冰一声再见也没对乐基说,她俩肩并肩边走边交头接耳,不用说,一定是在说他的坏话。乐基一点都不在乎,把挎包挎在肩上,欲转身离去。

  “乐基,再见。”碧晨对他挥手道别,她笑靥如花,如清风拂面。

  “再见。”乐基心里的郁闷不乐一扫而空。

  两人往同一个方向走。

  “你住哪儿?”乐基打开话匣子。

    “啊?……我住在绿苑公寓。”碧晨脸上露出讶异的神色,似乎对乐基不知道她的住处感到意外。她的香闺早已成为“热门景点”,每天不乏狂蜂浪蝶上门送礼物送美食,她每次出门和回家都有人在楼下等着,或假装偶遇,或自告奋勇要陪她走一段路。乐基竟然闻所未闻。

  “这么巧?我也是。”

  碧晨轻轻地笑了:“我们学院的学生不是住绿苑就是住红苑,我们一样是住在绿苑的几率是百分之五十。”

  乐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是吗?我没注意到。”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段路。

  走到分岔路,乐基说:“我有摩托车,要不要我载你一程?”

  碧晨马上警惕起来,难道乐基也对她……

  “不必了,我自己走路回去就可以了。”碧晨婉拒。

  乐基耸耸肩说:“那好,我去取摩托车了,再见。”他脸上一点失望的神情也没有,仿佛刚才的邀请只是随口问问而已。

  “再见。”碧晨的脸有点僵。

  乐基就这样转身走了,甚至没有叮咛她晚上一个人走在街上要小心之类的。碧晨不习惯有男生待她如此冷漠。

  她对这个高挑、长脸、浓眉、眼睛细长、厚嘴唇的男生留下了印象。

  碧晨走到公寓附近的一家茶餐室,想外带晚餐回家吃,意外地发现乐基已坐在那里用餐。

  “这么巧?”碧晨嫣然一笑。

  “你一个人来吃晚餐?”乐基问。

  “不,我外带食物回去吃。”

  “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在这里吃,碗碟不用自己洗。”乐基一个人吃饭觉得无聊,有个伴总是好的。

  “呃......”碧晨犹豫了一阵子。换作其他男生,她一定会为了避嫌而婉拒对方的盛情邀约,可是,乐基跟那些倾慕她的男生似乎不太一样。她知道,就算她没答应,乐基也不会因为被她拒绝而受伤。

  “好吧,反正我也懒得洗碗。”碧晨在乐基的对面坐了下来。

乐基面对着一个姿容如雕塑般出众的佳人,目光牢牢地被她的一颦一笑吸引住。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茶餐室里的其他人都悄悄地注视着他们。那些人的眼神里有艳羡有敌意有惋惜,仿佛他是一坨牛屎,有幸得到鲜花的青睐,他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牛屎。

  乐基以为漂亮的女孩子都很高傲,可是和碧晨交谈下来,发现她和自己想象中的不一样。乐基从来没有女性朋友,他周围的女同学不是嗲声嗲气做作得不得了,就是凶巴巴的。他第一次遇到柔和娴雅又落落大方的女孩子,两人交谈甚欢。饭后,乐基推着摩托车,和她一起慢慢地走回公寓。

  “你住哪一座?”乐基问。

  “B座。你呢?”

  “我住A座,喏,我到了。”乐基指指前方的停车棚。

  “哦,那好,再见。”碧晨住的那栋楼离这里还有段距离。

  “再见。”乐基把摩托车推往停车棚。

  他始终没把她送回家,连晚安也没道一声,实在有欠风度。但在碧晨看来,他比那些终日围在她的石榴裙下、阿谀奉承的男生酷多了。

  他们的“约会”,被很多熟人撞见,绯闻因此不胫而走。

  “听说你跟校花约会,你是怎么约到她的?传两招给我吧。”

  “你长得不怎么样,都不知道她看中你哪一点。”

  “我常常在楼下等她,她都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你到底用了什么方法接近她?”

  “你们真的在一起了吗?”

最近,这样的话题常常围绕着乐基,那些男同学对他和碧晨的“约会”醋妒不已。本来他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因为这件事让他瞬间成为男生群中受到羡慕的对象,所以他变得很主动,常常找机会接近碧晨。他们同一组做作业,接触的机会自然多。每一次做完作业,他都会骑着摩托车,载碧晨到嘛嘛档吃夜宵,奇怪的是,碧晨从来没有拒绝他的邀请。他也享受着别人投来艳羡的目光。

  他们越来越熟络,上课之前和下课的时候总会趁空档闲聊几句。其实有时候是乐基故意找她聊天的,让班上的男同学恨得牙痒痒的,继续成为男生群中被追捧的人物。

  乐基有时候会打电话给碧晨跟她聊聊天,有时两人会相约一起吃早餐,再一起去上课。

  碧晨对乐基越来越敞开心扉,有时候会发短信给乐基,告诉他今天的心情。乐基每天花好长时间和她互通短信,他本来就没什么聊得来的朋友,乐得有人陪他打发时间。

  后来,乐基胆子越来越大,开始发一些暧昧不明的短信给碧晨,有时逗她,有时故意惹她生气。

  他就是喜欢耍嘴皮子,喜欢把她气得七窍生烟,喜欢看她用各种生气的表情贴图回复他,喜欢她气得假装不再理他的模样。

  这样暧昧不明的关系,持续到碧晨生日的前两天。

  那一天,碧晨忽然很认真地看着乐基说:“往年我的生日,都会收到很多追求者的礼物。今年,谁的礼物我都不收。”她深吸一口气说:“除了你的礼物。”

  乐基愣怔了一下,觉得碧晨好像在暗示什么。

  他干笑了一声:“呵呵,我为什么要送你礼物?给我一个理由。”

  碧晨咬咬唇,眼里有些愠怒,然后叹口气说:“你总是爱欺负我。”

  “我爱欺负你,所以必须送你礼物赔罪?”乐基装傻。

  “算了,我要回去了。”碧晨脸色有点不悦。

  那天的气氛有点僵,乐基第二天也不敢去招惹她。第三天,乐基一觉醒来,已经日上三竿,抓起手机一看,竟然有四条未读信息,都是碧晨发来的。

  凌晨一点钟,碧晨问:


    过了午夜十二点了,你是不是应该对我说些什么?


  凌晨三点钟,碧晨问:

    

    我失眠了,你睡了吗?可以陪我聊聊吗?


  早上八点半,碧晨问:


    睡醒了吗?要不要一起吃早餐?


  中午十二点钟,碧晨问:


    你在哪里?你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乐基睡眼惺忪,脑袋昏昏沉沉的,一时想不起来。

  他一面滑手机屏幕一面想的时候,面子书提示通知他,今天是碧晨的生日。

  “噢,糟糕,忘了准备礼物给她!”乐基从床上一跃而起,翻箱倒柜,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送人的。

  “你在找什么?”同房的新杰被乐基吵醒,枕着头问他。

  “在找找看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送人的,今天是我朋友的生日,我忘了买礼物。”

  “男的女的?”

  “女的。”

  “哦,你要不要拿我的礼物应急?我要送给女朋友的,可是我很久后才能见到她。你先拿去,我迟些再买。”新杰抓起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抛给乐基。

  “谢啦,回来再还钱给你。”乐基联络了碧晨,匆匆忙忙梳洗完毕就带着礼物出门了。

  他在楼下等了一会儿,碧晨才踏着莲步走过来。

  她的心情看起来不错,脸上带笑,神清气爽、脸色红润。乐基看了好一会儿,才看出她脸色红润是因为化了妆的关系。

  “咦,有人很重视自己的生日哦,还特地戴了一张面具出门。”

  “才没有呢!”碧晨有点娇羞。

  “上车吧。”乐基跨上摩托车。

  他把摩托车停在两人常去的茶餐室前,碧晨却不肯下车,她不可置信地问:“我们要在这里庆祝?不是吧?今天是我生日,可以换个好一点的地方吗?”

  “好吧,你生日,你做主。”

  碧晨建议到购物商场去,乐基也无异议。两人来到商场内一家蛮有情调的咖啡馆。

  “这才像庆祝生日嘛。”碧晨的表情非常满意。

  乐基勉强地笑了笑。他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带她吃一餐好的来庆祝生日,他只是想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吃午餐,然后把礼物送给她就了事了。

  点了餐后,乐基把礼物拿出来:“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碧晨眼波闪烁地看着礼物,甜滋滋地笑了。

  “谢谢你,我可以现在拆开礼物吗?”碧晨把礼物凑到耳边摇晃着。

  乐基耸耸肩,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他也想知道里面是什么。

  碧晨小心翼翼地拆开礼物包装纸,生怕把它弄破。

  拆了包装,里面是一个褐色盒子。碧晨打开盒子一看,里面装着一个水晶苹果,体积和真的苹果一样大。碧晨把苹果拿出来,捧在手掌心。她看见苹果里面悬浮着一行晶莹剔透的字。看了之后,她娇羞地笑了,抬眼瞟了乐基一眼,然后珍而重之地把苹果收回盒子里。

  “喜欢吗?”乐基问。

  碧晨拆礼物时,他悄悄捏了一把冷汗,因为他猛然想起这礼物是新杰买给女朋友的,搞不好是情人之间才会送的礼物,要是引起碧晨误会就不好了。还好那只是一个苹果造型摆设品,不是心形、唇形之类的东西。

  冷不防,碧晨羞涩地问:“这样算是告白吗?”

  “告白?”乐基吓了一跳。

  “柯景腾也给沈佳宜写过这句话,可是他没有明说,沈佳宜不能百分百确定那是一句告白的话呀。”碧晨垂眼,用食指在桌上画圈圈。

  “什么柯景腾沈佳宜?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乐基冒冷汗。感觉上,一件不好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碧晨看进他的眼里,说了这句话。

  “什么?”乐基还是一头雾水。

  “你不要再装傻了。我希望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把你心里的话说出口。”碧晨眼波极速流动。

  “哦,我知道了,因为我没好好跟你说一声生日快乐?哎呀,生日快乐啦。祝你青春美丽,学业进步……”

  碧晨眼眶蒙上一层薄雾。

  “你到底怎么了?”乐基不明白,为什么她今天的情绪大起大落。

  碧晨没有说话,两人默默地吃着鸡排套餐。

  半晌,碧晨开口了:“我不是要逼你说,我只是想得到确定,这样暧昧不明算什么呢?你老是吊儿郎当、若即若离的,我真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我想搞清楚,我们之间只是友情,还是……”碧晨说不下去。

  她误会了,她真的误会了。我该怎么跟她解释,我只当她是好朋友?我说不出口,那样很伤人。她对我的感觉,似乎不只是朋友……

  乐基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只能选择沉默。

  他的沉默,让碧晨更加恼火。

  碧晨把水晶苹果从盒子里拿出来:“你解释给我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乐基端详着那个苹果,看到那行字时,忍不住轻呼:“Oh my God !”

  苹果里清清楚楚地写着“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碧晨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等一个说法。

  乐基只好坦白:“其实,我忘了买礼物。这个礼物是我跟室友借的,其实我也不知道盒子里面是什么……”

  “借?礼物也能借?”碧晨眼波里的光芒完全暗淡下来,“这么说来,你并不重视我的生日。”

  “不是不重视,只是一时忘了。”乐基挠挠头。

  “如果你在乎我,你一定会记得的。”碧晨伤心地低着头。

  她的样子让乐基好愧疚。

  “这样吧,我们现在去逛商场,你看看你喜欢什么,我送给你。”乐基一心想要补偿。

  他们逛了一阵子,碧晨表现出兴致缺缺的样子,也不多话。不一会儿,碧晨便要求回去。

  “我还没买礼物给你呢。”乐基说。

  “没关系,不要了。”碧晨黯然地说。

  乐基载着碧晨,停下来等交通信号灯转绿的时候,碧晨凑近他的耳边问:“你只当我是朋友,对吗?”

  乐基有点不知所措,依然保持沉默。

  “如果你只当我是朋友,从来没有为我动心,就点个头。”碧晨在后面说。

  乐基轻轻点头。

  到了公寓楼下,碧晨下了摩托车,面如死灰地把头盔还给乐基。

  “碧晨,我……”乐基想说些什么让她好过一些,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问你,你对每一个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吗?”碧晨目光幽怨地凝视着乐基,“你不喜欢她们,却装作很喜欢的样子,每天通短信、聊电话、约吃饭?这就是你交友的方式?”

  “不……不是的,除了你,我没有其他女性朋友了。”

  “你发那些暧昧的短信给我是什么意思?你每天约我吃饭是什么意思?”

  乐基实在不忍心,决定对她诚实:“因为你很漂亮,我跟你在一起,感觉沾光,在男生群中特别有面子。”

  “但是你不喜欢我,我只是你炫耀的工具。”碧晨黯然神伤。

  “我真心当你是朋友。”

  “只是朋友,就只是朋友。”碧晨泪珠淌下,“你怎么没有想过,你对我做这些事,会让我动心,会让我以为你是真心喜欢我?”

  “对不起,我真的没想过,像我这种癞蛤蟆竟然能得到天鹅的青睐。”

  “昨晚我一夜没睡,就为了等你的一句生日快乐。我满心期待你会给我制造什么样的生日惊喜,会献上精心准备的礼物,结果我等来的,是你为了敷衍我而借来的一份礼物。”说完,她打开手提包,把褐色盒子拿出来,递到乐基面前,“没有诚意的礼物,我不接受。”

  乐基还来不及接过,碧晨就放了手。

  盒子坠落,水晶苹果被抛了出来,“砰”的一声——

  画面停格在碎了一地的水晶苹果上。

  乐基懊恼地托着额头。

  “后来,她真的没有再跟我说过一句话,视线对上了,她也会马上避开我。接下来的学期,我们都尽量避免和对方报读一样的科目。”

  “嗝,这么漂亮优秀的女孩子,大好的青春就这样被你毁了。”老板用一种责备的口吻说。

  “没那么严重吧?她身边不乏追求者。那么多人呵护她,她很快就会没事,很快就会找到新对象的。”乐基不以为然。

  “如果真是这样,你也不必回去修补那个缺口。让我告诉你,事实是,她被你伤害以后,再也不相信任何看起来对她表现真心的人,到现在都还没展开恋情。”

  “怎么可能?那只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插曲。”

  “对你来说只是一件芝麻绿豆般的小事,但对她来说

  是一个痛苦的经历。”

  乐基没有再说话。

  和碧晨闹翻,对他的日子并没有什么影响,他甚至很快地就把这件事抛诸脑后。

  “所以我要回到当年好好地跟她道歉?”乐基问。

  “嗝,不止这样,你须要回去扭转结局,不要做出让她误会的事情。”老板定睛看着他,“你准备好了吗?”

  乐基咽了一口口水,吸一口气,然后点点头。

  回去面对碧晨,他不害怕。他隐隐担心除了碧晨,他还曾对别人造成过更大的伤害。

  “现在是凌晨三点钟,我会休业到明天早上十点三十分。所以,你还有……七个小时三十分钟的时间。你有四个任务要完成,尽量速战速决,不然第一个顾客一进来,你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知道了。”

  钟深走到店门口,把挂在那里的牌子一转,换成“休息中”。

  “现在你专注地看着那个钟摆,调整你的呼吸,全身放松。”老板忽然换了一种语调,声音很轻很柔很有磁性,听着很舒服。

  乐基看着壁钟的钟摆,左、右、左、右、左……

  “你累了,好想休息……”老板的声音像从遥远的山边飘来,时而像海浪缓缓拍打海岸的声音,时而像有人在他耳边轻声细语。

  左、右、左、右、左……

  乐基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慢慢地陷入睡眠当中……

关于阅读的12个关键词
第十个关键词:书店

对他们来说,书店是······

许友彬
瓶颈 = 头脑坏了放松一下路就通了
── 许友彬
曾子曰
我的灵魂出口。
── 曾子曰
曾宝玲
大学时期最喜欢待的温暖窝。
── 曾宝玲
许书芹
书还没看完又忍不住买新书的地方。
── 许书芹
陈惠君
小朋友最单纯,冲入书店,抽了一本书就坐在地上看,哪有你们大人那么啰嗦:“我很喜欢看书的,可是很忙,没时间看……”
── 陈惠君
陈秋芬
是存在于电脑显示器和鼠标里的空间。
── 陈秋芬
叶向荣
乐土。
── 叶向荣
邓秀茵
世界上最香的地方。
── 邓秀茵
黑妈妈
常幻想自己拥有一间小小的书店,坐在里面,让书香包围着。书架下有一排排的凳子,让小朋友坐在那里,慢慢地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带回家去。
── 黑妈妈





谢智慧
让人一进去就想变成偷书贼的地方。
── 谢智慧
永乐多斯
爱书人的天堂。
── 永乐多斯
赖宇欣
对于我来说,那简直就是一个藏妖怪标
本的阁;对于小孩来说,功能有时跟糖
果店一样,出售快乐、轻松和趣味,但不
是每一次都遇到甜味的糖果,偶尔你会遇
到一两颗鼻屎味的怪力糖。
── 赖宇欣
王元
原木地板。阁楼。光线。只要你集中精神,
就会看到空气中有很多脑电波在摩擦和闪烁。
── 王元
李慧慧
如果可以住在书店里该有多好,当然
一定要有一张舒服的床。
── 李慧慧
沈雨仙
各大书店生意兴隆,阅读风气越吹越盛。
── 沈雨仙
张荟甄
欢迎光临“时光书店”,你可以在这里找到
写着关于你一生的书籍。你可以阅读,也可以不读。
你可以选择毫无惊喜地过一辈子,或带着一颗很
大很大的好奇心,探索未知的人生。谢谢光临,下次再来。
── 张荟甄
雨文
永远整齐并充满新书味道的房子。踏入里面,
心灵立刻感觉平静,因为四周都是可以无限
摄取的精神粮食。
── 雨文

故事接龙

上一期:张荟甄

本期作者:谢智慧

  那封信阴魂不散,一再出现在他眼前。阿拓有些恼火了,对着那封信嘶吼:“有本事装神弄鬼,为什么没本事自己去找林黛玉呢?缠着我干吗呢?”

  忽然,空气里传来幽幽的叹息:“唉,你以为我不想吗?都怪贾老先生临终前说了那么一句话。”

  阿拓从椅子上跳起来,东张西望,警惕地问:“谁?”

  “我在这里啦。”那封信弹跳了两下。

  “嚄!”阿拓弹到墙角,后背紧紧贴着墙壁。

  “你为什么把我丢进垃圾桶呢?臭死了!”那封信发出声音,还摇摇晃晃。

  阿拓浑身发抖:“……鬼……鬼……”

  “鬼?嗯……基本上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什么东西。我出生的时候,就已经在信里面了。”

  阿拓渐渐恢复了冷静,凑近那封信:“你刚才说……贾老先生临终前说了一句话,你的意思是,贾宝玉已经死了?”

  “死了。临终前他捏着信说:‘希望邮差先生能成功把信交到林妹妹手上。’就因为那句蠢话,所以注定必须由阿拓先生你亲手交给林黛玉。”

  “可是信封被雨淋湿了,地址糊了。我不知道上哪里找林黛玉。”

  “知道地址也没用,那栋房子拆了,林黛玉也不知所终。”

  “噢,那我也爱莫能助了。”

  “你一直注意信里的内容,你忘记了信封里还有几样东西。”

  “有吗?”阿拓小心翼翼地把信封拿起来,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果然有几片干枯的叶子掉出来,带着淡淡的茶香。他第一次拆信的时候看过即忘。

  “这几片叶子是寻找林黛玉的线索。”信说。

  “嘿,你一定知道她在哪里,你直接告诉我不就得了?”

  “我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昨天你不是给薛宝钗看过信吗?她看见了我,严厉地警告我不能告诉你林黛玉在哪里,不然就用法力对付我。如果不是你对我又撕又烧的,我才不愿意现身找死呢!”

  “贪生怕死的自私鬼!”阿拓大力捏信。

  “蠢蛋,我根本不怕痛。我要消失了,不然给薛宝钗发现我透露这么多线索就死定了!”

  “喂!喂……”阿拓大叫。

  那封信再没有发出声音,也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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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粉丝
漫画《把你带走》
许友彬 原著 / 陈国胜 漫画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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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底魔镇
《水底魔镇》
吴彩欣 著

  我们的世界不会是唯一的。

  在我们无法察觉到的一些地方,存在着不属于我们、仅在一些古老的记录里出现过一两次的,不为人所知的世界。深海中、天空上,甚至是在建筑之间的缝隙里,都可能有前往那些世界的通道。

  它们被世人称为“失落世界”。

  孩子们或许曾经和大人们说过,那些他们无意中闯入的奇怪地方之中,可能就有这些世界。看守着连接各个世界大门的守卫,偶尔会没有留意到这些孩子,让他们无意间闯入了他们不应该去的地方。平安回到了原本世界的孩子,却很少有人会记得这段奇妙的经历。一些或许还依稀记得,说出来却没有大人会真正相信。

  失落世界的存在因此仍然是个秘密。

  各地的童话和故事,却由此而生。


第一章

  滚动的轮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吃力地推着一辆堆满旧玩具的独轮手推车,脚步有点不稳地走着,在坡道前停了下来。她皮肤白皙,黑褐色的短发微卷曲,长度只到耳边,左额上有一道浅色疤痕,看上去就像一个长得比较秀气的男孩。

  女孩明亮的大眼睛往坡道上看去,眨了眨。

  郁郁葱葱的灌木围绕着往上延伸的坡道。坡道并不太陡斜,可以清楚地看见坡道尽头的一座洋房。她要爬上坡道应该不会很吃力,不过……

  视线落在手推车上,女孩深深叹了口气。

  “好!”

  女孩很豪爽地一手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再握着手推车的把手,迈开脚步爬上坡道。

  越往上走,耳边的风声也越大,有一种整个身子被风往上推的感觉。虽然是这样,女孩还是爬得气喘吁吁。

  “为什么……为什么我非得干这种事……”

  双手吃力地支撑着手推车,女孩一边喘气一边抱怨。

  连续来回了四五趟,她的脚已经累到打颤了,身体的力气也近乎用尽。

  嘴里叨咕着,女孩双手突然一软,手推车顿时失去平衡,车身往一边倾斜。女孩吓了一跳,赶紧撑着手推车,不过手推车上大半的玩具还是哗啦哗啦地掉在地上。

  看着地上的玩具,女孩的大脑一片空白。

  突然,一把凭空出现的巨大玩具锤狠狠地敲了女孩后脑一记,虽然不痛,发出的声响却让她吓了一大跳。

  “别发呆,”一个小孩特有的高亢嗓音响起,“还不赶快把东西都拾起来?”

  不知从哪出现的矮小身影以很快的速度越过她身边,往坡道上的房子走去。

  “ ……”女孩瞪大了眼睛想吼起来,却只能气愤地盯着那远去的小孩,看着他那矮小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紧咬着下唇,女孩目光落在那一堆脏兮兮的玩具上,很快地扫过一眼。

  她蹲下身,把玩具一个个捡了起来。她拿起一个脸蛋上有些污迹的洋娃娃,伸手想要抹掉那个污迹,却发现怎样也擦不掉。

  轻叹一口气,女孩把洋娃娃放进手推车里,抬起头。

  头上是一整片半透明的青蓝色“天空”。

  这和平时看惯了的天空不一样,没有白云,也没有飞鸟,只有一大片悠悠游过的鱼群。

  头上的世界,是一片广大的水域。

  透过层层的水流,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太阳的光芒,就像是透过碧蓝色水晶仰视着天空。一束束光线射入水中,倾洒在鱼群身上,鳞片闪烁着和星星一样的光芒,顺着水

  流划过。

  眼前的景色无论看了几次,还是美丽得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她现在身处的地方,是在水底下,一个古怪的小镇里。

  这一切都让人难以想象。几日前,她还和其他人一样,过着平凡又沉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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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
《听说》
赖宇欣 著

第1章

  天气凉凉的。

  从福寿大厦走出来时,恰是华灯初上的时刻。

  我抬头看了看夜空,一轮明月高高挂着,最让我讶异的是,我竟然在这个时候看见了几颗星星!

  我有好几年不曾抬头看过这座城市的夜空了。

  “今晚的夜空真美,是不是?”小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唉,这个世界多么美呀,为什么......”他没把话说完。

  “噢。”我点点头,对他苦笑。他也回我一个若有若无的微笑,我从他的双眼看出了满满的疲累,还有没说出口的惋惜。

  我知道那是为什么。其实我和他同样感到无奈,但是我们无力改变现实。

  我在一辆亮红色的车前停了下来,小曹的车子放在我的“大红花”旁边。

  我唤我的车子为“大红花”,那是因为它大红色的车身,我特别喜欢它这个俏皮的颜色,它让我觉得生气勃勃。

  好不容易,我从包里翻出了车钥匙,小曹也找出了车钥匙。

  “静桐,要不要一起吃晚餐?”

  “噢,不了,我没什么胃口,想简单吃个三明治算了。”我打开了车门。

  “好吧。”小曹耸耸肩,“明天休假,我们后天见啦!”

  “好的,小曹!”我隔着车镜跟他摆摆手。

  说真的,这个职业已经“成功”让我们改掉很多习惯。现在,我甚至说不出“再见”这两个字了。

  启动了大红花,我把车内音响的声量调到最高,整个人瘫坐在驾驶座位上,终于可以深深地叹一口气了。

  这口气我已经闷在胸口好几个小时了。

  从事这个行业三年多了,但今晚的感触特别深,尤其在这样的场合遇到自己少年时期的挚友。

  屈指一算,我们大概有六年没见面了吧。

  是的,我十八岁考上这个专业后,就赴上海念了三年的专科,之后投入这个行业,渐渐地就跟朋友们断绝来往了。

  其实,我并没有刻意要跟朋友们绝交。

  记得两年前,我参加了自毕业以来班上第一次办的同学会,同学一听见我的职业,连手都不愿意跟我握了,最后我连饭也没吃就离席了。

  他们都觉得我这个职业晦气,从此,聚会时都不再邀约我了,我只能在面子书上看看他们聚会的照片;不过,我也慢慢地接受了这件事。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她并没有出席同学会。

  最后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在六年前的中学毕业典礼上,听说她等着在毕业典礼翌日结婚。

  往事如烟,没想到才一眨眼的功夫,如今二十四岁的她已是一名六岁男孩的妈妈。

  几个小时前的画面又在我的脑海中播放一次。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小孩,是个漂亮的小男孩。

  小小的他安静地躺在那里,比起一般的男孩,他显得那样白皙,眼睫毛又长又翘,鼻梁挺直,嘴巴小小的但嘴型标准,头发微卷。

  看起来是个聪明又可爱的小男孩!

  家属为他准备了一套西服,他穿上后应该就是一个帅气的小绅士吧?

  这次的任务,小曹是正手,我当小曹的副手。

  我们先帮小男孩沐浴,按摩他有些僵硬的手脚,轻轻地帮他的手脚擦上乳液、修剪指甲,穿上寿衣,最后修整遗容。

  小男孩因为后脑勺有个创口,我和小曹因此花了好些时间用棉花填充并缝合创口,给小男孩化好妆后,我们让家属瞻仰遗容时,我这才认出了哭得歇斯底里的她。

  在这种场合遇到旧时挚友真的感到非常尴尬和难过,除了陪她默默流泪以外,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

  或许,你已经猜到了我的职业。

  在商场一家相当有名气的面包店买了三明治后,我又到宠物店买了狗粮和狗罐头。

  每当完成一个工作,我都会去一个地方,不知为何,我会特别想念活蹦乱跳的它们。

  月光下,我坐在公园的石椅上,呼唤了几声,不一会儿它们就从公园的四面八方涌出来。

  我一一给它们取了名字。

  小波、黑嘟嘟、白肥肥、小黑、花花、坏坏...... 其中

  一只叫JJ 的猎犬,它最顽皮,每次见到我就扑到我的大腿上。

  “JJ,快下去,不然让黑嘟嘟看见就糟糕了,你们又要打架了!”我轻轻推了推JJ,它伸长舌头喘气。不久,我看到那只叫“黑嘟嘟”的狗从远处朝我们的方向奔来,JJ乖乖地回到地上,一点也不敢造次了。

  黑嘟嘟是公园里的狗老大,它特别爱吃醋,但也最贴心,像个班长似的,只要有它在场,其他的狗总是乖乖的,一点也不敢闹。我总是慢条斯理地从购物袋里拿出狗粮,再打开狗罐头,看着它们伸长舌头,一副馋嘴又努力克制自己的模样,我觉得特别好玩和快乐。

  黑嘟嘟是一只有灵性的狗,等我说“开动”后,它才会领头吃,其他的狗才敢跟着吃。

  我打开狗粮的包装,把狗粮放到预先准备好的饲料盆里,又把一些狗罐头肉倒入狗粮里面。

  “开动啦!”

  我看着黑嘟嘟低头吃狗粮,接着其他的狗也低下头“嘎巴嘎巴”地吃起大餐来。

  “慢慢吃,别抢别人的呀,花花!”我又添了一些狗粮在花花的饲料盆内,它的胃口总是比其他的狗来得大。

  花花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在说“谢谢”,我很想摸摸它的头,但还是忍住了,狗吃饭时特别忌讳别人摸它,因为会干扰它吃饭的情绪。

  这是一个住在公园附近的阿姨告诉我的,傍晚时分我偶尔会在这里遇到她,她也时常喂养它们。

  其实我早就知道这个道理了,因为我小时候在家做过这么一件傻事,结果差点被洛奇咬伤。

  洛奇,我好想洛奇!

  我想起家中那只叫“洛奇”的老菜狗。不知它还好吗?

  上一回拨电话回家,听妈妈说它呼吸的声音特别大,好像很容易气喘,不知看医生了没?

  可是我不敢拨电话回家,我害怕。

  我虽吃着手上的鸡蛋三明治,但如同嚼蜡,不知其味。

  我在犹豫要不要给家里拨个电话。

  黑嘟嘟它们吃饱后,我在它们的饲料盆添加干净的食水,看它们喝水时欢快的模样,心里就觉得暖暖的,好像春天的好天气,四周开满了美丽的花朵。

  它们都是流浪狗,一些本来就是在这里流浪的,一些是被人遗弃在公园的。

  它们都是我的“朋友”,它们不会嫌弃我的职业,和它们在一起很自在,每次我想跟它们握手,它们都会热情地回应。

  它们从不嫌弃我,它们总是安静地听我说话,我可以任意摸摸它们的头,想跟它们玩耍时也可以跟它们玩。

  唉,要是爸爸对我的态度,也像它们对我这样亲切和“开明”就好了。

  爸爸总是要我换工作,他说要是我坚持做这份工作就不认我这个女儿。

  就这样,我搬了出来。

  三年来,我不是没回过家,可是每次回到家,气氛都很怪,妈妈显得特别紧张,爸爸沉默寡言,反正我好像做什么都不对。

  记得去年爸爸生日,我终于鼓起勇气回家,买了一个大奶油蛋糕跟爸爸庆生,结果妈妈又让我把蛋糕原封不动地带走,说爸爸不爱吃蛋糕。

  爸爸最喜欢吃蛋糕了,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小时候,每个月爸爸出粮时,总会买个蛋糕回家,一家人吃饱饭后,坐在客厅内,一边看电视节目,一边快快

  乐乐地吃甜点。

  这些快乐的时光我至今记忆犹新。

  妈妈让我什么也别买,我当然知道怎么做了。现在我给妈妈家用,也都是通过网络银行转账。

  我猜,他们是不是害怕我这双手呢?

  也许是。

  或更准确的说法是,人们一般都忌讳我这双手,认为我这双手所碰触过的东西会给他们带来霉运。

  没错,我是个入殓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