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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惠君 - 《我们说好的》

《我们说好的》

作者 陈惠君
出版社 红蜻蜓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15/1/2015
售价 (西马)RM20.00(东马)RM22.00
语言 简体中文
ISBN ISBN 978-967-0564-42-5
系列 红蜻蜓少年长篇小说系列
规格 线装/ 256页/ 黑白印刷/ 初版

简介

  方浩和方正两兄弟在一个叫三重村的渔港长大,自小没有妈妈,奶奶抚养他们长大,他们对奶奶敬爱有加。他们家经营海产店,以腌制咸鱼闻名。

  兄弟俩喜欢船,喜欢大海,怀着航海的梦想。

  不同的是,方浩勇敢把梦想说出来,努力去实践;方正畏首畏尾,对自己没有信心。方正觉得哥哥比自己出色太多,是最耀眼的星星。他以哥哥为荣,丝毫不妒忌哥哥。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好友余安。余安的身体状况欠佳,但仍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方正羡慕方浩和余安勇敢追梦,而自己始终没有这个勇气。

  后来,方浩跟随渔船出海捕鱼,和方正约好一个星期后在码头见。方正和余安依时来到码头迎接方浩归来,夜幕低垂,方浩的渔船却迟迟未归······

作品列表:

少年长篇小说系列

  1. 《我要像海鸟一样飞》
    (第一届红蜻蜓少年小说奖金奖)2010年
  2. 《杂货店的女儿》2011年
  3. 《不速之客》2012年
  4. 《垃圾王子》2012年
  5. 《胆小英雄》2013年
  6. 《我们说好的》2015年

绘图小说系列

  1. 《大尾巴》(陈钊霖 绘)2014年
  2. 《小霸王得得》(郭涵馨 绘)2014年

陈惠君

星座 白羊座
出生地点 槟城
现居住城市 吉隆坡
爱好 看书、看电影
最喜欢的号码 1,2,3,7
最喜欢的颜色 白色、绿色、蓝色
最喜欢的运动 行山、走路
最喜欢的地方 咖啡馆
最喜欢的车 甲虫车
最喜欢的艺人 王菲和谢霆锋
最喜欢的食物 意大利面
最向往去的地方 意大利和希腊
最不能忍受的事 迟到
如果有一天你踏上航海之旅,只能带上一样东西、一只动物和一个人,你会怎么选择?
东西 一定是手提电话,没有它,日子还能过吗?
动物 我会带着一只海豚,把它养在海里,让它在跟随着大船。万一大船发生故障,海豚可以带我离开吗?
带着爱人出发,即使遇上海难,可以和爱人一起葬身大海,也死无遗憾。

说说话

作者序

  生死离别是人生最痛,然而我觉得最痛的是,离别后的那些回忆。

  我的爸爸去世得很突然,在外国办事的时候,一场意外就这样夺走了他的生命。当时我们听到这噩讯,哭得很伤心,然而,妈妈却一滴眼泪也没有。在丧礼上,她表现镇定地应付每一位亲朋戚友,没有激动,没有眼泪。当时我不是很明白,伤心怎能不哭呢?伤心一定是会流眼泪的。

  我以为妈妈在逞强,努力压抑她的悲伤。

  后来渐渐明白,深深体会到,原来,真正的伤心,是怎么也流不出一滴眼泪的。

  我把这坚强的女人写入小说里,也把我的脆弱写入里头。

  写这一部小说我流了不少的眼泪,知道哥哥即将要死,心情就开始郁闷,到他真的离开了,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人世间的痛苦莫过于生离死别,失去亲人的痛苦会渗透在我们的生活,让人饱受折磨,沉溺在其中不能自拔,这种痛苦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与生活。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想我要重来一次,学习和我爸爸好好相处,好好听他说话。

内文试阅

《我们说好的》

第5章

  方浩没等余安,迈开脚步就走。方正站着等她,余安停在他身边喘气:“浩哥哥,等等我······”

  余安身材高挑,站在方正身边,比他高半个头。

  “还等?!等你妈妈出来了,你哪儿都别想去。”方浩头也不回说。

  余安拔步想追,方正叫住她:“余安,你先打开雨伞, 今天太阳很晒。”

  “差点忘了。”余安吐一吐舌头。

  她打开背包,懊恼低呼:“哎呀!我忘了带雨伞······”

  她望向家门,踌躇不前,眼看方浩走远了,心里一急, 抛下方正追上去:“别管雨伞了,我们快走。”

  三人穿梭在村舍和弯弯曲曲的小路上。一路上,为了避免阳光照射,他们都走在树阴下。

  余安走在方浩身边,叽叽喳喳的有说不完的话题。方正默默跟在他们后面,虽不多话,可是心里却是喜悦的。

  只要可以和哥哥、余安在一起,我就满足了。

  三人越过木桥,开始行走在山路上。上山的路不好走, 崎岖不平。方浩走在最前端,不时回头拉余安一把。这里很荒芜,没有大树可以遮阴,斜斜的山坡上长满了野草。方浩和方正同时采了大叶子,举在余安头顶上,为她遮挡太阳。

  他们走了大约二十分钟山路,终于来到山顶。

  山顶是目的地,这里藏了他们的许多秘密。

  山顶有很多郁郁葱葱的大树,大树叶子茂盛,几乎遮挡了半个天空。在这里,一点也不晒。余安摘下太阳帽和太阳镜,又把长袖衣服和长裤脱了,里面穿着蓝色T恤和黑色运动短裤。她的皮肤白皙,容貌秀气,乌黑的长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

  方浩和方正像平时一样,伫立在山边,向远处望去, 眺望着海平线,那海和天连接在一起的地方。山脚下浩瀚的海洋上有一艘艘的轮船在行驶,他们看着轮船,开始比较哪一艘轮船驶得快,哪一艘船外形最出色,最想当哪一艘船的船长。

  余安往两兄弟之间一站,张开双手,任由冷冷的风吹着。身体每个毛孔仿佛舒展开来,她无比畅快,眯起眼睛微笑:“好舒服,好快乐哦。”

  两兄弟不禁笑了。

  方正虽然笑了,可是心里多了一分忧愁。

  可怜的余安,连吹冷风都是一种奢侈。

  余安抛下他们跑起步来。她穿梭在树木之间,身体轻盈得好像在和风比赛。她快活地跑着,跑了一圈又一圈。 对她而言,可以跑步是一件非常难得又快乐的事。

  她绕了一大圈,经过他们的身边时,稍微放慢速度, 扬声说:“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两人不约而同发问。

  余安双手握拳,仰起头,很郑重宣布:“我要参加今年的赛跑。”

  方正好意外,余安想参加赛跑?!她忘了那次的惨痛教训吗?余安的妈妈不可能会答应啊!

  他正想发问,方浩先开口了:“你不怕你妈妈反对吗?”

  两兄弟仿佛心灵相通,方正心里想的问题,方浩正好同一时刻发问。

  “不怕!”

  “不怕晒太阳?”

  “不怕!”

  “不怕你的病发作?”

  “不怕不怕不怕!”余安扮起鬼脸,“跑步是我最喜欢的运动,我不想再放弃自己喜欢的东西。”

  她大声回答,一副豁出去的姿态喊:“我要做自己喜欢的事,任何时刻都不放弃!”

  方浩认同:“对!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是最快乐的。”

  他转过身,指着大轮船宣告:“等我长大后,我要去航海,我要开大船游遍全世界!”

  方正看着他们大声说出心中的愿望,脸上浮现羡慕之色。他心里也有一个声音在呐喊:我也喜欢大船,喜欢航海,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做自己喜欢的事。

  可是尽管他热血沸腾,内心激动,但很快就泄气了。他被自己消极的念头打败。

  这个梦想离我太远了。我没有哥哥的聪明大胆,也没哥哥那么强壮高大,我不可能办得到。

  “我们快把心愿写下来。”余安喜滋滋说。

  三人并排坐在草地上。余安像往常一样,从背包取出纸张和笔,分别派给两兄弟。

  方浩很快把心愿写在纸上,他走到山边的一座破凉亭, 蹲在地上用手刨开泥土,从泥土翻出一个铁盒子。

  他打开铁盒子,里面满满都是小纸张,写了这几年他们所许下的心愿。这是余安想出来的,余安相信只要把心愿埋在山峰的土地下,愿望一定会有实现的一天。

  方浩当然不相信这些,他肯配合纯粹是陪余安玩。铁盒子里有一张没折好的纸张,露出了余安的字体。他一时贪玩,打开朗读。

  “我希望今晚能够做个美梦,吃很多炸虾、烤鱿鱼······我已经快两年没吃了,可以在梦里吃我也会很满足······”

  “不可以读出来!”余安顿时脸红,飞奔过去要抢纸张。

  “哈哈!笑死我了,你怎么那么贪吃啊······”方浩捧腹大笑。

  方正也莞尔,余安想吃海鲜想疯了。

  余安叉腰骂:“我们说好了,不可以偷看别人的愿望! 你不遵守承诺。”

  方浩反驳:“我没偷看,是你没把纸张折好。我是光明正大看的。”

  余安不服气,追着要打他。方正在一旁观望:哥哥和余安的感情真好。

  他捏着纸和笔,迟迟没下笔。他不是没有心愿,其实心里藏了两个。一是想和哥哥一起去航海,二是希望余安的皮肤病快快好起来。

  余安喜欢运动,自小学开始就活跃于学校的运动会,赛跑是她最拿手的,在每一场的短跑比赛几乎都拿到冠军。直至两年前,一场运动会结束后,余安赢得了冠军,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噩梦。她在长时间的曝晒之后,全身的皮肤出现红肿,又痒又痛。余安妈妈带她去看医生,证实了这是一种慢性炎症性皮肤病。余安除了不能长时间受到阳光的强烈照射,她也必须忌口,不能吃海鲜。

  余安妈妈担心她的病情,于是不再准许余安参加任何运动,也不准许她在阳光底下活动。

  方正转动着笔,挣扎不已:两个都写的话,会不会太贪心?

  前面传来余安的欢呼声,她终于成功夺回铁盒子。方正不再迟疑,快速地写下心愿。

  心愿一,希望可以和哥哥一起实现航海的梦想。

  心愿二,希望余安不参加赛跑。

  余安拿着铁盒子跑过来,方正把纸张折好,想投入铁盒子那刻,突然又迟疑了。

  万一被余安发现第二个心愿,她肯定很生气。

  想到余安生气,他马上又退缩了,抓起笔匆匆把最后一句涂掉,再投入铁盒子里。

  “你许了什么伟大的愿望?要想这么久?”余安揶揄他。

  方正支吾了半天,余安不再理他,抱着铁盒子,把它埋在破凉亭的土地下。看她合十祈祷,一副虔诚的样子, 方正也合起掌,诚心诚意祈祷。

  希望我们三人的愿望都可以达成。

关于阅读的12个关键词
第二个关键词:书

对他们来说,书是······



── 许友彬

树的灵魂,轮回转世了。
── 曾子曰

当我寂寞时是我的伴侣;
当我伤心时是我的心灵医疗师;
当我疲倦时是我的催眠曲。
── 曾宝玲

噢,我的名字。
── 许书芹

不论书中自有颜如玉还是黄金屋,
我觉得我出版的书是无价之宝,
每一字都是凝聚着我的心血。
── 陈惠君

饭桌上的调味料,便秘时的
通便剂,睡前的催眠药。
── 陈秋芬

廉价的心灵享受。
── 叶向荣

一个人会看书未必有品味;
一个人不会看书肯定没品味。
── 邓秀茵

小时候读童书,少女时代读言情小说,
怀孕的时候读育儿书籍,当妈妈后读亲子书,
现在孩子长大了,我可以开始读旅游书,
为看世界做准备。
── 黑妈妈

没有比这个更棒的发明。
── 谢智慧

不论什么时候,它都是你最好的朋友。
即使你抛弃了它,只要再捡起来,
它还是亲密地和你在一起。
── 永乐多斯

是一个小窗口,眼睛载着灵魂,
书的内容是帆船,载着我们的灵魂
去旅行;也可以是一家客栈,旅者遨游
累了可以靠港歇息。
── 赖宇欣

海洋。跳下去,你会发现另一个世界。
── 王元

读不完,却又不能停下把书架装满的动作。
── 李慧慧

遇见一个人,需要缘分;
遇见一本书,同样需要缘分。
── 沈雨仙

脑海里的故事得到超生以后,
便藏到书页里去。我想,
或许那就是它,最后的归属。
── 张荟甄

书不是万能,但没书却是万万不能。
尤其在心灵感觉饥渴的时候。
── 雨文

追梦时阅读

文:夏风

  儿时的我非常喜爱看电影,喜爱的程度已经到达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所以,我希望可以参与电影制作,这样我就可以从头看到尾,甚至可以抢先看很多部电影。这个梦想直到我长大了也没有改变,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什么有过之而无不及呢?因为慢慢长大,慢慢就知道中文电影里最大的是导演,整组电影制作团队只听导演的话,导演要求的,只要在预算内都可以实现。而且,如果你导了一部非常受欢迎的电影,观众的鼓励与掌声,更是无法用言语表达你内心那满满的感动,所以我决定当导演。

  追梦都是困难的,在我的导演梦还未实现时,甚至还进入了低潮期的时候,朋友为了鼓励我,送了一本关于电影的作品给我 ── 《李安传@十年一觉电影梦》。看完这本书后,我发现我遇到的挫折并不算什么,李安也耗了六年才遇到机会,更用了十年的时间扬名海外。我只是凑巧遇到挫折,一时的失败不代表永远失败。

  为了让自己从新开始,我到书局买了更多关于电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很有意思,这本书记载着电影学的故事 ── 《关于电影学的100个故事》。虽然,这本书没有记载所有关于电影的历史,但是却把精华都记录了。每个梦想开始时都是困难的,勇于创新、突破、调整自己的心理才能继续实现自己的梦想,而这本书记载着一个个梦想被实现时的甜蜜时刻。

  困难是对追梦人的考验,通过考验,你就能享受甜美的果实。当我想放弃时,我就会重看这两本书,每次看完后都会对自己说,他们都享受甜美的果实了,应该也不会离我太远。

《李安传@十年一觉电影梦》
作者 张靓蓓
出版社 中信
出版日期 2013年4 初版
ISBN 978-7-5086-3839-3
《关于电影学的100个故事》
作者 范永邦
出版社 宇河文化
出版日期 2009年12第一版第一刷
ISBN 978-957-659-746-6

我阅读时的怪癖

李微(雪兰莪)

其实我不觉得很奇怪,但家人都觉得我太奇怪了。我通常都是洗澡后,把头发包起来,再去书柜找本书来阅读。心情好时就会边做瑜伽边看书,不好的时候就会把书里面的文章念出来,然后用手机录音,同时也确保录音同时没有任何杂音。 X)

郭元祯(柔佛)

我热爱阅读,喜欢把自己当做故事主角,用感性与理性一起阅读,随着角色经历一切剧情,一起欢笑一起哭泣,偶尔还会思考作者创作时的心情。我阅读时的怪癖就是喜欢把书签当做笔一样在转“笔”。还有,每一次阅读完一本,哪怕是重读,都一定得多阅读一次,因为每一次阅读时的心情感受都不同,而一本书如果可以每次重读都带给我不同的惊喜,那就是经典。

故事接龙

上一期:叶向荣

  阿拓仔细一想,不对,贾宝玉和林黛玉只是小说中人物,是曹雪芹想象出来的,并非真有其人。这个写信的人,大概患上大头症,自以为是贾宝玉。

  这样一封信,寄出去也没有多大意义。收到信的人,不见得有什么欣喜。都花甲之年了,还说肉麻的话,阿拓读了都起鸡皮疙瘩。

  没把信交给收信人,阿拓本来万分愧疚,看了信件内容,那份愧疚感反而消失。而这封信,也不是没有作用。它提醒阿拓一件事,为何不给她写匿名信?

  阿拓已经很久没有瞧见她的笑容了。记得半年前,她接到阿拓交给她的一封信,眼睛发亮,双手颤抖。她把信封翻过来,看到寄信人的姓名地址,兴奋得跳起来,大叫一声。她发现阿拓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害羞得脸颊绯红,对阿拓弯腰道谢:“Thank you,Mr Postman。”她手舞足蹈走回家,进门前她回首嫣然一笑,对阿拓挥手说拜拜。太漂亮了!那个笑容,像一张记忆卡,插入阿拓的脑子里,时不时播映,让阿拓的世界更加美丽。

  后来,阿拓骑着摩托车,还没有到她家,就先望过去。她的笑脸总是出现在楼上窗口。如果阿拓的摩托车朝她家驶去,她就会出门来拿信。她家栅门上挂着一个红色信箱,阿拓可以把信投入信箱里,然后转身离开,但那会错过美好时刻。阿拓靠近她家时,必须放慢速度,等她出来拿信,亲手把信递到她手中,近距离看她一眼,期盼她一笑,等待她的道谢。就算浅浅一笑,也足够让阿拓高兴老半天。

  派信之前,阿拓会先检查信件,看看有没有她家的信,没有的话,阿拓会很失落,仿佛这一天是白做工了,生活顿时失去重心。经过她家时,阿拓依然会望向窗口。有一次阿拓对着窗口傻笑,她误以为有信,下楼开门。阿拓没有信给她,但她已经开门了。阿拓还是拐过去,停在她家栅门外,等她奔过来。阿拓很礼貌地向她道歉:“Sorry,今天没信。”她脸色刷白,脚一顿,愤然离去。那天过后,阿拓再也没有见到她的笑容。

  偶尔,她还出来拿信。运气好的时候,阿拓还能近距离把信交给她。她也会瞟阿拓一眼,就是少了笑容。

  她期待什么信?阿拓要不要写信给她?

逛书局

莫比乌斯的月光

第1章

  “来了,他来了!”

  那一天,确切来说是2014年12月6日,阿池一推开“天堂网吧”的大门,就立刻嗅到气氛怪怪的。那些他熟识的、正在玩游戏的人纷纷抬起头来,盯着他,神色似笑非笑,使他不由得向旁边的玻璃门望了一眼。

  黑玻璃上映出一个身穿T恤和破牛仔裤的少年,他有乌云般浓密的眉毛,乌云下压着太阳般晶亮的眼睛,虽然浑身散发着一股流里流气、吊儿郎当的气息,但似乎没什么不对劲。

  “怎么回事?”阿池不耐烦地问,“都盯着我干吗?”

  “游泳池,你是不是又闯祸了?”说话的是那个站在柜台后的金发青年 ── 尊尼哥 ── 是天堂网吧的老板。阿池原名游迅池,但所有人都喜欢戏称他为“游泳池”。

  “什么?”

  “少装蒜。你知不知道,半个小时前,你那个监护人气冲冲地杀到这里来,凶神恶煞地说要找你!”

  阿池渐渐明白了,嘴上却问:“什么监护人?”

  “就你家的姨丈大人啊。”尊尼眨眨眼,语气带点幸灾乐祸,“一脸杀气,明显是来抓你的。您老人家又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坏事啦?”

  “我什么都没做啊,除了在他的汉堡里加了点儿童牙膏。”阿池眨眨眼,“香蕉口味的。”

  网吧里的人哄堂大笑。

  “你真爱多事,到处惹是生非。”尊尼摇头。

  “谁叫那只老狐狸不肯同意我参加生活营?他想整我,好啊,看看到底是谁整谁嘛!”

  “寄人篱下,你就安分点吧。”尊尼不以为然地说,“我要是你爸,真会被你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太好了,我正等着他带我离开十一楼那个鬼地方呢。”

  阿池满面嘲讽地笑着,站起来,走向后门。

  “看,英雄还不是要从后门逃走!”

  “谁逃走啦?现在要开始玩狙击狐狸的真人版游戏!”

  在尊尼嘎嘎嘎的怪笑声中,阿池推开了网吧的后门。

  雨来临前的风使他立刻精神一振。他喜欢玩游戏,但网吧里挥之不散的烟味令他十分厌憎。外面乌云满天,气压很低,看来快下雨了。

  天空灰灰,燕子低飞,阿池双手插着裤袋,吹着跑调的口哨走向小巷的出口。

  胡道礼这只老狐狸想抓他?道行跟他相比还差得远呢!他在滴滴村混了这么久,四处都有他的眼线。

  想起姨丈,阿池心里就腾地蹿起一团火。

  以他的监护人自居,这个说不行、那个说不许的,不像监护人,倒像个狱卒!他们现在住着的组屋单位,还是阿池妈妈留下来的。姨丈白占了这个便宜不说,居然还敢对他颐指气使,他实在吞不下这口气。不过话说回头,如果不是因为有那间房子和储蓄保险金,姨丈大概也不会当他的监护人吧?

  “要不是看在你死去的姨妈的情分上,我才不理你的死活。”姨丈老是这样骂他,“没教养的东西。”

  本来,阿池天生脸皮厚,压根不介意别人说他什么。姨丈扯开喉咙破口大骂,他只装作充耳不闻,也懒得去计较。不过,“没教养”这句话等于侮辱了他爸妈,那可是一千个一万个不行。这句话令阿池恨上了他,决意和他对着干!从此以后,阿池三不五时就给姨丈制造惊喜,为他平淡的生活加点佐料。只要看到姨丈七窍生烟的样子,他就心满意足。

  老狐狸,尽管放马过来,谁怕谁嘛?

  阿池一边吹着口哨,一边笑嘻嘻地想着。

  还有三步就来到路口。一双黑皮鞋忽然出现在阿池的视线内:“游迅池,你想跑去哪里?”

  姨丈那张尖尖的狐狸脸出现在他眼前。

  “咦,姨丈,怎么那么巧?”阿池笑嘻嘻地说。

  “巧?”姨丈冷笑,“我是特地来找你的 ── 今天早上是你在我汉堡里加牙膏的吧?”

  “冤枉啊,我才不做这么无聊的事。”阿池说,“况且我病了,胃不舒服,好、惨、哦!”

  “病?”姨丈说,“你病了怎么不在家里休息,还四处乱跑干什么?”

  “姨丈你不知道,我这病就是要出来跑才会好。”阿池一本正经,“因为看不见你的脸,我就不反胃了。”

  姨丈的脸沉了下来:“走,跟我回去!”

  阿池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喂,别动手动脚,我跟你回去就是了!”

  说着,他朝前面走去。走了距离姨丈大约十步远后,阿池冷不防拐向左边的斜坡。

  “喂,别跑!”姨丈大叫。

  “追得到我叫你一声爷爷!”阿池一边哈哈大笑,一边马不停蹄地跑,他个子虽然不高,行动可灵敏了。

  滴滴村有几条捷径,除了他之外,没有人知道。

  学校的后面,有一条泥泞小路,沿着走进去,可以直通一栋废厂房的后院。废厂房原本是个黄梨厂,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阿池的班级还在学校的安排下到黄梨厂参观,看工人们如何把黄梨从罗里上卸下,一个个塞进切割机里,再经过无数的工序,制造成一个个罐头。

  没多久,黄梨厂因为资金周转不灵,结业了。不知什么原因,这座厂房被废弃了。因为传说这里死过人,所以孩子们不敢来游戏。只有胆子超大的阿池把这里当作自己游乐的大本营。

  工厂周围被铁丝网篱笆围着,中间有一个破了的“狗洞”。阿池钻进去。厂房是半红砖半铁皮的结构,虽然简陋,但占地面积相当大。

  阿池绕去前面,那里有一个盖着蓝白帆布、像小土丘一样高高凸起的物体。他掀开帆布,里面是三个长五尺左右、排列成“品”字形的水泥管。

  阿池钻到其中一根水泥管里去。

  伸出一只手把帆布扯下,阿池就完全覆盖在黑暗之中了。

  他有把握姨丈绝对没有胆子靠近这里。

  因为,嘿嘿,这是黄梨厂最诡异的地方啊。

  这时,他听到了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大概是姨丈追来了!阿池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外面的动静。

  “游迅池,你这小子给我滚出来!”

  当我傻子吗?我偏不出来。阿池心想。

  脚步声又朝着厂房的方向跑去。光想着这个老家伙在外面团团乱转的画面,阿池憋笑都快憋成内伤了。

  没一会儿,脚步声渐渐变小了。

  听着脚步声逐渐远去,阿池十分得意,但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水泥管里。五分钟后,确定没有落入姨丈“调虎离山”的圈套,他才松懈下来。

  和我斗?门都没有!

  正这么想着,忽然哗的一声,光线照射进来,帆布竟然被人掀开了一角,把他吓了一大跳。

  该死,居然被老狐狸发现了!

  “阿池?”

  听到这个声音,阿池的心突地一跳。透过水泥管的圆框,他可以看到一双洁白的帆布鞋,短短的白袜,和一双纤细的小腿。他犹豫片刻,才不情不愿地钻了出来。

  面前是一个看起来和他年纪相仿的女生,一身蓝白便服,背着布包,斜刘海,黑直发。她长得不算很漂亮,但看起来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的。阿池常常觉得,她就像草地上一朵沾着露珠的白雏菊,不曾惊艳众人,可是清新隽永。

  他从能够记事的那一天起,记忆里就有她。妈妈去世后,这个世界上,只剩一个人不叫他“游泳池”这个滑稽外号,而叫他“阿池”。

  她就是骆文珊。

  “咦,是你啊。”他故意用一种漫不经心的语气问,“你在这里干吗?”

  “我来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知道如果你不在网吧,就是在这里。”

  阿池没想到文珊会这么了解他,心里登时暖烘烘的。但他拼命压抑住,不让脸上浮现任何表情。

  “找我干吗?”

  文珊掠了掠耳边的头发:“你为什么三天没去补习?”

  “不想去就不去呗。”

  “为什么不想去?”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被限制自由,学校啦、补习中心啦,个个都像监狱。”

  “你长期成绩不及格,再这样下去你会被学校开除的。”

  “开除就开除。又不是人人像你,既喜欢读书,又是读书的料。”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我除了读书之外,就什么都不会。”文珊的语气还是平平静静的。

  阿池耸耸肩,表示这不关他的事。

  “阿池,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生气?生什么气?”他抬起眼。

  “就是上次王俊仁的事。”

  “忘了。”阿池狠狠踢了一下地上的小石头。

  他当然没有忘记。上个月,学校里那个该死的王俊仁在文珊的书包里放了一只蟾蜍,只因为不肯承认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 ── 他就算预支下辈子的努力和智力都抢不走文珊的第一名。于是他就做出了这么愚蠢的事。

  文珊当然绝口不提。阿池从别人口中知道时简直气疯了。他在放学后堵住了王俊仁,好好教训了他一顿。结果?阿池几乎被逐出校。

  当时校长和老师们怎么指责他,他都不在乎,但是文珊居然生他气了。她找到他,表情像一尊冰凉而僵硬的石像。“阿池,打人太可耻了!”她当时这么说。

  他和她从小一起长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骆文珊的脾气 ── 她根本没有脾气。哪怕当她遇见可以理直气壮发脾气的事 ── 比如有人故意撕破她的作业本,或把她心爱的玉兔铅笔折成两半,她都是默默地收拾好,然后打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仿佛完全沉入那个世界。而她居然为了王俊仁而生自己气,指责自己行为可耻。

  于是他也气了,开始对她不瞅不睬,迄今已经是第二十七天了。

  “我知道你还在生气。我也知道,每个星期四晚上10点我补习完毕,你依然会跟在我后面,送我回家。”

  阿池没想到自以为隐秘的举动被她发现了,不由得耳根发热。

  “那么,”他终于正视她的眼睛,“你是想和我道歉吗?”

  文珊看着他:“不是。我不会为这件事和你道歉,因为我不赞同你的做法。”

  “我可是为了保护你!”

  “你还不明白吗?”文珊说,“保护一个人,不一定要用拳头。”

  “不用拳头用什么?馒头?枕头?还是洋葱头?丢狗狗都不怕啦!”

  “阿池,你别那么孩子气好吗?”

  阿池的自尊心受挫了:“那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他负气地掀开帆布,重新钻了进去。

  把头埋进臂弯里,仿佛就能把世界抛诸脑后,从小到大,阿池生气时都会这么做。没多久,他听见外面响起沙沙的雨声。雨在一瞬间下得很大,打在帆布上,“啪哒啪哒”,“啪哒啪哒”,这节奏把他和整个世界隔绝开来。

  等他重新抬起头时,帆布下的那一双白鞋子已经不在了。

  望着雨水顺着布沿掉下来,阿池忽然觉得自己做错了。

  他的爸爸死了,妈妈死了,连姨妈都死了。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人值得他全心全意去保护 ── 不管是用可耻的拳头也好,用可笑的馒头也罢 ── 那就是骆文珊。

  从小到大,她都对他那么好。为什么他偏要那么傻,故意和她怄气呢?

  阿池心里后悔至极。他要追出去,把文珊追回来。他伸手掀开了帆布。

  “臭小子,还不抓到你?”

  姨丈那张狐狸脸骤然出现在面前,把阿池吓了一跳。

  但他很快反应过来,迅速转身欲从水泥管的另一个出口爬出去。

  刚把头伸出去,他就看到一道白光毫无预警地,像一只巨大的白鸟般,不偏不倚地朝他脸上压下来,光芒耀眼得令他不得不闭上眼睛,一瞬间,他感到浑身像被数千只蚂蚁爬过,麻痹的感觉像海水从头顶一直淹向足尖。

  是闪电······

  失去意识前,他听到了轰隆隆的雷声,像一列火车直抵耳膜。